中兴通讯深圳人才公寓以租代售事件:255万买房变租房 住建部门要求整改

前段时间,中兴通讯在深圳的人才公寓项目闹得沸沸扬扬,不少当初抱着购房期待交钱的员工,最后发现自己买到的根本不是产权房,只是长期租赁合同。这件事曝光之后,不仅当事人觉得离谱,也让很多想上车深圳保障类住房的打工人捏了一把汗。

事情的起因很简单,中兴内部推出这个人才公寓项目的时候,面向内部员工发售,价格算下来差不多255万一套,放在深圳房价里,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很香了。毕竟是企业给核心人才的福利项目,员工们都觉得靠谱,没什么可怀疑的。很多人攒了多年积蓄,甚至借钱凑了首付,就等着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。

签合同交钱之后,过了很久大家才反应过来不对,为什么一直办不了房产证?仔细一扒合同细节才发现,原来自己签的根本不是购房合同,是4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。255万买的不是房子产权,只是半辈子的居住权。等于花了深圳半套商品房的钱,最后只租了40年,产权还是人家中兴的,这换谁能接受?

消息传开之后,不少员工都觉得自己被骗了。当初项目宣传的时候,说的是“以租代售”,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摸不清,企业宣传里也模糊了产权和租赁的边界,不少人默认就是凑钱买房,只是暂时不能过户而已。谁能想到,从头到尾就没说要给产权,从头到尾都是租。

有员工算了一笔账,255万租40年,算下来每个月租金超过5000块,这个价格放在深圳关外也不算便宜了,更别说一次性付清全款,这笔钱拿去买理财产品,几十年下来收益都有不少,怎么算都不划算。而且就算是长期租赁,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就是20年,超过20年的部分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,等于剩下20年的居住权都是没保障的,这不就是坑人吗?

事情发酵之后,深圳当地住建部门很快介入了调查,经过核查之后,明确要求中兴通讯对这个项目进行整改。根据公开信息,这个地块本身是中兴的工业配套宿舍用地,性质就不是可销售的商品住宅用地,本来就是用来给企业员工做配套住宿的,根本没办法分割产权卖给个人,搞这种以租代售的模式本身就不符合规定。

其实不少深圳企业都有类似的人才公寓项目,初衷本来是好的。深圳房价高,企业留人才难,拿出自有地块建人才公寓,给内部员工提供优惠的居住选择,本来是双赢的事情。为什么这次中兴的项目翻了车?核心问题还是项目性质没说清楚,模糊销售钻空子,把租赁包装成买卖,让员工掏了买房的钱,拿了租赁的合同,换谁心里都过不去。

还有人说,这次参与购房的大多是中兴的老员工,很多人跟着企业干了十几年,对企业信任度很高,根本没想着去仔细抠合同里的字眼,也没想到企业会给员工挖这么大一个坑。如果一开始就明说这是长期租赁,价格也透明,说不定很多人还能接受,毕竟比在外面租房划算稳定。但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,模糊概念收割员工积蓄的操作,确实寒了老员工的心。

这件事出来之后,也给很多想申请企业人才公寓的打工人提了醒。不管是企业内部的福利房,还是市面上的以租代售项目,签合同交钱之前,一定要搞清楚三个问题:地块性质是什么,你拿到手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,合同里写的到底是买卖还是租赁。别光看宣传里的“优惠价”“内部福利”就头脑发热交钱,等发现不对的时候,想要维权要回钱,都要费好大的力气。

现在住建部门已经要求整改了,至于后续怎么改,是给员工退款,还是调整租赁方案重新签合同,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最终说法。不少当事人还在等着企业给出一个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拿出了半辈子的积蓄,谁都不想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大一笔钱。

这件事其实也折射出现在大城市里,人才住房的供需矛盾。深圳作为一线城市,房价高是不争的事实,年轻人想要安家太难了。企业自有用地建人才公寓,本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好路子,但是如果监管不到位,操作不透明,就很容易变味,最后变成企业收割员工的工具,好事变成了坏事。

也希望借着这次中兴的事件,相关部门能对这类企业配套的人才公寓项目做一次全面的梳理规范,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,要求企业必须把规则讲清楚,把信息公示明白,不能再让打着人才福利幌子,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情发生。毕竟,留住人才靠的是真心实意的福利,不是这种蒙混过关的套路。对于那些已经踩了坑的员工,也希望中兴能拿出该有的担当,尽快给出一个让大家满意的整改方案,别寒了一直跟着企业干的老员工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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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Q]:中兴通讯深圳人才公寓事件的核心矛盾是什么?
[A]:核心矛盾是中兴员工花255万元购买内部人才公寓后,才发现签的是40年租赁合同,无法办理房产证,花了购房的钱只得到了房屋使用权,员工认为被欺骗引发纠纷。
[Q]:住建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要求是什么?
[A]:深圳住建部门介入调查后,明确要求中兴通讯对该人才公寓项目进行整改。
[Q]:为什么这个项目不能给员工办理房产证?
[A]:该项目的地块属于工业配套宿舍用地,性质不是可销售的商品住宅用地,本来就无法分割产权卖给个人。
[Q]:这个项目的土地性质是什么?
[A]:该地块是中兴的工业配套宿舍用地,不属于商品住宅用地,不允许分割销售产权。
[Q]:这次事件中,员工为什么会轻易签字交钱?
[A]:一是项目宣传模糊了产权和租赁的边界,很多人默认这就是购房;二是参与的多是中兴老员工,对企业信任度高,没有仔细抠合同细节。
[Q]:这份40年的租赁合同合法吗?
[A]: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20年,超出20年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,这份合同超出部分本身就没有法律保障。
[Q]:企业建人才公寓的初衷是什么?
[A]:初衷是深圳房价较高,企业为了留住核心人才,给内部员工提供优惠稳定的居住选择,本来是双赢的福利政策。
[Q]:这件事给购房者提了什么醒?
[A]:买内部福利房、签以租代售项目时,一定要先搞清楚地块性质、拿到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、合同性质是买卖还是租赁,不要只看宣传盲目交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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